⑴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 ,一并进入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面试。
⑵面试形式、内容:测试教育教学基本技能,考察讲故事、弹唱、舞蹈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与考察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实施。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考核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自主择校
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当涂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dtrsj.gov.cn)上公示,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由考生本人自主择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
实行人事代理,不入编,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每3年考核合格续签一次,由县人才交流中心鉴证,享受正式教师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6748031、6748030(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5—6798718(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六、其他
当涂县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导航→县级部门→县教育局网页”和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未尽事宜由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当涂县幼儿教师招考岗位情况表
当涂县教育局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
附件:
当涂县幼儿教师招考岗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 |
岗位数 |
1 |
石桥中心幼儿园 |
4 |
2 |
乌溪中心幼儿园 |
2 |
3 |
大陇中心幼儿园 |
1 |
4 |
黄池中心幼儿园 |
2 |
5 |
兴永中心幼儿园 |
1 |
6 |
亭头中心幼儿园 |
2 |
7 |
护河中心幼儿园 |
1 |
8 |
湖阳中心幼儿园 |
1 |
9 |
马桥中心幼儿园 |
1 |
10 |
西河中心幼儿园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