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在“丛台教育网”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八)体检和考察
对不分组分招聘计划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分组分招聘计划的岗位按每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一同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体检医院临时指定。
体检合格人员即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丛台教育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确定学校
对不分组分招聘计划的拟聘人员,依据各学科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对于分组分招聘计划的拟聘人员,以各组的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后,各组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各组的总成绩最后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
五、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对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或有反应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确定的聘用对象接到通知一周内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报到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聘用过程中和报到后弄虚作假的。
2、不能按时报到和违法违纪的。
(三)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拟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为确保基层教师队伍稳定,新招聘人员在聘任岗位上,必须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考生须保证电话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丛台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10-3115972
丛台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310-3128173
丛台区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310-3136570
1、2016年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学科)汇总表、
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
2、2016年丛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
丛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