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专业条件:报考英语、音乐、美术学科的,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资格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限制。
(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县的特岗教师;
2、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等或正被立案审查的;
3、曾经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其他不适合在教育岗位工作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照顾条件
1、根据宛人社【2013】135号和宛青联字【2014】9号精神,以下两类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回生源地就业的志愿者。
2、笔试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0日至2016年9月13日。
(二)报名地点:方城县人事考务中心(县人社局西楼服务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报名时必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10日内)免冠彩色照片4张。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所需证件等到县人事考务中心报名,并根据豫发改收费【2010】1762号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
2、本人现场填写《方城县2016年秋期公开招聘乡镇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采集指纹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五)资格审查:
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以及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资格。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计划调整:
如果某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量达不到3:1,教师招聘办公室将对该岗位的招聘数量予以调整。所调整的招聘数量原则上调整到同一乡镇内报名比例高的学科。
(七)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17日下午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6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结果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9月21日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报名处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各岗位按招聘数量1: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形式为指定教材抽题试讲。时间15分钟以内。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3、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办法:2016年9月23日公布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方城县教育信息网上。
4、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2016年9月24日,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结果公布:面试成绩公布在方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方城县教育信息网和报名处。
为提高面试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对同一学科不在同一组面试室面试的考生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考生原始面试成绩×修正系数(同一学科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同一学科考生所在面试组全部考生原始面试成绩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