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广东省河源市教师招聘教师招聘资格条件(58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1年11月18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2016年河源市市直学校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2.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3.报考者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并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报考者如在2017年8月30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