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1日(周六)上午8:30—11: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凭身份证号在新北区教育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二)专业技能考核
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2.在笔试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专业技能考核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将在新北区教育网上公布。
3.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4.考生凭身份证号在新北区教育网上查询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三)面试
1.面试人选
(1)有专业技能考核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合格人员中,将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新北区教育网上公布。
2.在面试前,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有专业技能考核岗位为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合格人员中成绩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新北区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1)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课堂前13分钟教学。
(2)演讲。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演讲。
(3)面试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课70分、演讲3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4)面试时间安排:教案设计、演讲准备共60分钟,上课13分钟,演讲3分钟。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
5.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上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
五、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选岗。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77992、0519-85127371
网报技术咨询: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5178961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0519-85127831
九、本简章由新北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常州市新北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常州市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