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成绩均为满分100分,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各项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校内(以准考证为准)。
内容:职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
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时长为90分钟。
高中教师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考试。小学教师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按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不足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职位招聘。
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报考者成绩达到合格线(含)以上才有资格进入试教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的人数进入试教环节。高中教师职位如不足1:3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的实际人数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2)教学能力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和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内容:教学能力测试(包括教学设计和试教)。
教学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先分组进行备课,撰写教学设计,再轮流试教。
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向考生公布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3.公示
考生的成绩在增城区人社局和增城区教育局官网公布。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4.体检和考察
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须达到60分(含)以上才有资格列为体检对象。合成总成绩后,分职位科目由高至低进行排列,按拟招聘职位科目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前。确定体检对象后,需对体检对象进行资格复核。
体检:参照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5.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中需注明“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于2017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应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本协议书自然失效。”在职教师签订拟聘用协议。
六、聘用及待遇
按照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学校岗位情况实施聘用,工资福利按国家及本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两部门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本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630011、020-827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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