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职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招聘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与方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相关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和仪容仪态。采用试讲(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5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试讲教材:现行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材。
3、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科技网予以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按照《国家公务员政审标准》,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科技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录用人员按报考职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
体检后,因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0739-7236385(县人社局事管股)
0739—7234212(县教育局政工股)
举报、投诉电话:0739-7236387(县人社局监察室)
0739-7234217(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2016年洞口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计划与职位要求表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 口 县 教 育 科 技 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