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1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2. 通过简历筛选的考生自行在下载《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面谈
1.面谈时间:2017年1月12-1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为准,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布。
2、面谈以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谈时间为3分钟,按面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名额确定试教对象,试教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у代表试教对象人数。
面谈分数只作为考生进入试教环节的资格筛选,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四)试教
1.试教时间:2017年1月15-1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为准,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布。
2.形式:试教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和幼儿园带班教师须增加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增加5分钟,应聘人员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试教成绩占应聘人员总成绩的70%;试讲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成绩合格的考生,依试讲成绩高低顺序以1:3的比例进入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月18日
2.笔试地点:试讲结束后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2)幼儿园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新课程改革、幼儿与班级管理、教育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融合教育、个别化教育理论,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五)体检
上述考试环节全部结束后,加权得到最终成绩。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笔试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