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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2017年上半年教师招聘简章(2)

时间:2017-04-01 07:11:29 点击:

(八)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梁平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

3.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纸质件和电子件(在“学信网”下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览表》中其它要求对应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盖有毕业学校公章原件)、学籍证明;《一览表》中其它要求对应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为“师范类”的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及以上学历层次所修学业成绩单(毕业证上明确注明为“师范类”的可不提供此项);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笔试成绩公布3日后通过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信息”发布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梁平教育网(网址:http://www.lpxedu.gov.cn/)。

(九)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面试,纪检监察负责监督。

面试方式:面试以讲课方式进行。

面试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者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或者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信息”发布通知(网址:http://www.lpxedu.gov.cn/)。

(十)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梁平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招聘单位等。

七、选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以招聘岗位分类,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单位选定后,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在教育系统不少于3年)。未达到年限的,解除聘用合同并终止人事关系,考生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信息发布

考试招聘等有关事宜,将在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信息”栏目(网址:http://www.lpxedu.gov.cn/)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53239922、53239936。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3-53224012。

附件:

1.重庆市梁平区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梁平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操作流程图

4.同意报考证明

 

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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