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招聘网
首页 浙江教师 福建教师 江苏教师 广东教师 江西教师 安徽教师 北京教师 上海教师 天津教师 湖南教师 湖北教师 河南教师
河北教师 海南教师 重庆教师 贵州教师 辽宁教师 吉林教师 山西教师 广西教师 云南教师 陕西教师 甘肃教师 青海教师 四川教师
山东教师 内蒙古教师 黑龙江教师 宁夏教师 新疆教师 西藏教师 教师面试 说课稿 考试大纲 教师招聘试题 特岗教师 教师资格考试 教师资格大纲
杭州教师  广州教师  长沙教师  南京教师  福州教师  南昌教师  教师考试大纲  教师资格大纲  政治资料  地理资料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内蒙古教师招聘 >> 呼和浩特教师招聘 >> 内容

实施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教师简章(2)

时间:2012-7-4 10:17:02 点击:

  核心提示:实施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五、招聘办法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硕士及以下学位应聘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博士学位应聘人员只需进行面试。

(一)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汉文制卷。答题可选用蒙、汉一种文字,不得混用,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必须选用蒙文作答,在专业测试(试讲、面试)时必须用汉语作答。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内容为高校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13日

3、笔试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楼

4、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专业测试范围初步人选。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和招聘计划数为1:1及以下的比例的,以本次考试的平均成绩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专业测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网上公布。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质与教育能力,教学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行政、教辅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内蒙古师范大学网。

2、对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所有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

3.专业测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试讲或面试)成绩

4.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加权计算参加专业测试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将专业测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网上公布。

5.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核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我校组织进行加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凡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在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并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7天,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岗位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

(三)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合同鉴证。之后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进人计划卡,再办理列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受聘人员,直接正式聘用。

(五)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聘者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应聘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2012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通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条款执行。

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471-6944911

内蒙古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471-4392506

附件1: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2年6月29日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分享到:
相关文章
  • 没有相关文章
  • 文武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 © 2012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站长联系QQ:799752985 浙ICP备11036874号-1
  • Powered by 文武教师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