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环节包括:面试(20%)、笔试(20%)、试讲(60%)
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试讲成绩不低于48分。
按照面试、笔试成绩之和排序,以不超过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试讲环节人选。末尾出现两人以上成绩相同的,都进入试讲环节。
5、面试主要考查仪容仪表、普通话水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板书等。内容包括考生2分钟自述、评委随机提问1-5个问题。
笔试主要考查分析理解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应用、公务员技能测试基本知识等。
试讲主要考查课堂表现力、教学潜力、传授知识的能力。内容包括所报学科、学段的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查音乐、体育、幼儿教师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水平。内容按照教学要求,考核前3天公布,其中幼儿教师测试音乐、美术、舞蹈三项。
(四)体检
各学科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核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档案材料审核等。
(六)进行公示
各环节成绩、拟录用人选均在报名处和唐山海港人才网公示,公示期7天。
(七)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工资待遇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人事代理的聘用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及社管局、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试用期月工资执行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执行,社保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七、其他要求
(一)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顺序录取:
1、海港经济开发区(含托管区域)户籍者;
2、试讲成绩高者;
3、学历高者;
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则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录用。
(三)凡在录用1年内提出辞职者或现场签订录取协议不报到者,需缴纳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凡在录用2年内不能取得胜任相应教学岗位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辞退,不予补偿。
(四)招聘教师分区域按照录取成绩统一调剂。
(五)报考幼儿教师相近专业包括:幼教专业、音乐类专业、美术类专业、舞蹈类专业。
(六)近三届为2015、2016、2017届。
(七)在招聘、录用等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八)招录信息在唐山海港人才网和河北师大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