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分值为100分。
八、面试
(一)招聘对象为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是通过笔试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具体参加2017年度全州县县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请于2017年4月20日登录“全州教育信息中心网”首页文件通知栏查看或登陆“全州县人民政府网”首页(网址:http://glqz.gov.cn/),点击“信息公开”,在“招考招录信息”中查看。
(二)面试由县教育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全州教育信息中心网站上发布。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在面试前一个星期。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内容为各学科相应的教材。
(四)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应聘人员实行封闭管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九、考核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核程序。按照同一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第一的应聘人员,可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二)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学校组成两人以上的考核组负责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结论必须针对考核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作出的考核结论无效,招聘学校必须重新组织考核。
(四)考核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体检
(一)经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者,即被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十一、公示、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举报有违反本《公告》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已办理了招聘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经公示无异议和异议无效的,由招聘学校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经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招聘学校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笔试、面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等相关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等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招聘组织单位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全州县2017年度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全州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7年4月7日
附件:(报名表)全州县2017年度直接面试招聘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计划表)全州县2017年度直接面试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全州县2017年度直接面试招聘中学教师岗位接面试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