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其他)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与地点:2017年5月28日上午8:00—11:30于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进行。
3、面试考官为7人,由我校及有关单位人员共同组成。其中本单位考官不超过60%。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我校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官网进行公布。
㈢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我校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
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核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我校报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有关事宜,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以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有关要求,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档记录表》等材料送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经聘用登记的人员,由我校与受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办法》(琼府〔2004〕34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名资格初审、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我校。
2、咨询方式
电话:86622255,联系人:陈老师
本公告由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负责解释。
2017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招聘人员计划表。
2017年4月5日
2017年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相关专业 |
学历 |
1 |
临床医学教师 |
5 |
不限 |
35周 岁以 下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2 |
语文教师 |
1 |
汉语言文学 | |||
3 |
办公室文秘 |
1 |
汉语言文学专业或中文秘书专业 | |||
4 |
药剂实验员 |
1 |
药物制剂专业或药学专业 |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