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幼师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教材。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高中教材。
③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初中教材。
④幼师笔试内容为:《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幼儿教育基础理论。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5月13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果出现1︰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的,须经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娄底市人社局批准,但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入围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2)面试内容
幼师面试内容为说课和才艺展示,其他岗位面试为说课。
高中:涟源市现行高中二年二期教材。
初中:涟源市现行初中二年二期教材(其中化学为三年二期教材)。
小学:涟源市现行小学五年二期教材。
幼儿园:①说课占面试分值的80%,说课内容为湖南省多元整合幼儿教育资源包大班内容;②才艺展示占面试分值的20%,才艺展示为唱歌、跳舞和弹钢琴(或电子琴)三个项目(分值比例为4:3:3),器材自备。
(3)说课时量10分钟,幼师才艺展示每个项目5分钟以内。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予以公布。
3、各招聘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壹次。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有关证件原件、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犯错误或违法被纪检监察部门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如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壹次。
(六)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定,将拟聘对象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娄底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一经聘用,在所聘岗位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教育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及涟源市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者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3、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安排到任教单位的岗位等级聘用,以该拟聘人员的原聘级别与任教单位的对应岗位有无职数来确定。若拟聘人员与任教单位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如不服从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4、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证件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涟源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2、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本公告由涟源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439572)、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源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