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县城学校1:2、农村学校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所有网上报名者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证件、证明材料至县教育局人事科参加复审。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采用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方式详见职位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滨海教育网查阅有关通知(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结束后,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滨海教育网公布。
4.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在公布体检人选名单时一并发布,届时请登录滨海教育网查阅相关通知。
5.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海人社网、滨海教育网进行公示。
6.签约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签约手续(时间地点另行发布),由县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资格。
7.选岗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组织所有签定协议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选岗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上午(中学岗位8:00~8:30报到,8:30~9:30选岗;幼儿园岗位9:30~9:45报到,9:45~10:30选岗;小学岗位10:30~11:00报到,11:00~12:00选岗),选岗地点在滨海县教育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
已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入编的人员须在7月28日前办理好辞职(解聘)和档案接转等手续,并将相关材料转交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选岗。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8.聘用
所有签约人员的个人档案须于2017年7月30日前寄送到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邮编:224500)。7月31日至8月5日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滨海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纪委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515~89196016,县教育局0515~84224990。
五、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县人才中心0515~89196060,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