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试教,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由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人员统一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试考务工作。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信息网和双牌发布。
2、试教(含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若因人放弃参加试教,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试教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教对象。试教成绩满分100分,试教前公布教材,考生在试教前30分钟抽签确定试教章节,学校提供相应的教材和参考书籍。试教前30分钟抽取课题,试教时间15分钟,不低于10分钟,考生将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说课情况给出分数并当场宣布。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计分:试教结束后,按照笔试、试教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汇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双牌新闻网、双牌政府信息网和双牌发布。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分数低于70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取试教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等额递补。体检结论分合格与不合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等额递补。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五)公示
根据笔试、试教、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聘用人员由双牌县教育局法定代表人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转正后五年内不得调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等额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县教育局、高中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双牌县2017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按有关规定惩处以下违纪违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46—7729730,13874359386(唐)公开招聘工作监督投诉电话:双牌县教育局监察室:0746—7726702,13607469329(杨)。
附件1:双牌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双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