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文化学科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音体美学科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如再出现成绩相等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具体网上通知(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为准,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面向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
身份证、毕业证或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或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相关材料、普通话等级证。
(2)面向在职在编教师选调岗位
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经编制部门盖章的编制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所需的资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招聘(选调)岗位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六)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再另行电话通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七)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调查、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选调)全过程。在公开招聘(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的,则该岗位可空缺。
(八)公示及聘用
1、最终拟聘用(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长沙县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2、招聘岗位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和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协议。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选调)的教师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2、因面向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属于备案管理,故免费师范生和长沙县在编(含编制备案管理)教师不能报考相关岗位,若其他地区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并被聘用后,编制只能列入备案管理。
3、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以及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且暂未期满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选调)范围。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笔试无故缺考的人员及录取后放弃的人员,将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因特殊原因笔试缺考的,须在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长沙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说明)。
6、招聘(选调)过程中,各环节在网上通知的相关事项以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长沙县教育局官网(http://jyj.csx.cn)公布为准。
六、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0731—8406292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3、监督电话
长沙县教育局监察室:0731-84011865(仅工作日上班时间)
长 沙 县 教 育 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4日
长沙县2017年面向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和在职在编教师招聘(选调)教师公告(第一批)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