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闭卷考试)和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范围
教育类:教育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类: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2017年6月4日,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1. 资格复审是对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报名原件及复印材料进行审核。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资格复审由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为资格复审后一个工作日,逾期将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注明原件及所需复印件份数):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服务期届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须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服务期届满的 “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服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
(4)《昆明市西山区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以及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自行下载后,本人亲笔签署)。
3、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可以分别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到资格复审当天及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体检由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列入考察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电话
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046909
西山区教育局:0871-68236142
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1-68247384
西山区监察局:0871-68228774
(请在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3日
西山区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