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县城学校选调教师有关规定
各县属学校、集团总校、镇乡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教师调配工作,切实推进我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现就我县县城职高、初中、小学选调教师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选调名额
1 、初中选调3人:城北中学(语文1人、数学1人)、民族中学(英语1人)。
2、县民族小学9名:语文3名、数学2人、英语1人、科学3人。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师德高尚、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教育教学能力强,教育教学成效良好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在县城以下学校任教满三年以上;
(三)具有各级学校法定合格学历,初中、小学选调教师要有相应的教师技术职称,教师报考学科与上一学年任教学科一致,原全日制中等师范专业毕业的初中学校教师可报考小学选调;
(四)近三学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五)本学年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结果排名在前80%以内;
(六)所教学科在当年全县教学质量监测中,小学学校排名最后5位(比上学年进步4位的除外)的,初中在全县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中所任教班级成绩最后1位的不得参加当年进城选调考试;
(七)身体健康。
三、选调办法和程序
(一)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7月23至27日向工作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教育局印制的申请表。
(二)选调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教师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时间为
(三)根据考试成绩,结合选调学科、名额,2000年以来获得并保持县级名师、市学科带头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县五星级 班主任、市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荣誉称号、当年所任教学科在全县质量监测中小学学校排名前5位,初中排名第1位的教师,若笔试成绩排名在学科选调名额之内的直接选调进城,余下的名额再以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教育局城域网上公布。
(四)笔试范围(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法规),笔试成绩占40%、课堂考核成绩占60%计入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预定选调人员并在县教育局城域网上公布,于八月下旬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五)若选调学科报考人数没有达到1:2的比例的,则减少名额或不开考。
附件:申请表和汇总表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0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