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音乐(岗位代码205)、初中体育(岗位代码206)、初中美术(岗位代码207)、小学音乐(岗位代码211)、小学体育(岗位代码212)、小学美术(岗位代码213)、学前教育A(岗位代码214)、学前教育B(岗位代码215)、学前教育C(岗位代码216)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面试成绩为模拟课堂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模拟课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4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满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为40分。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公布。
高中数学(岗位代码201)、高中物理(岗位代码202)、高中化学(岗位代码203)、高中信息技术(岗位代码204)、小学语文(岗位代码208)、小学数学(岗位代码209)、小学英语(岗位代码210)岗位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40分钟),模拟课堂(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中等专业学校岗位(岗位代码为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考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参加面试时,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均符合两标准的体检合格。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局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岗位表》选岗到相关学校任教,考生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确定后县教育局统一填写《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除不可抗力外,拟聘用人员应于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前来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516-88307710(县监察局)
0516-6806889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516-80376835(县教育局监察室)
八、本简章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睢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6-8830780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0376836(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