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其它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白城市事业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超过打印时间节点后,网站将关闭此项功能,因超时未打印、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17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和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复审。申请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已达服务期限的在职人员参加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人员在复审通过后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按专业分类进行,采取现场答辩、试讲说课、素质测评、结构化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操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采取加试的方式决出聘用人选,具体加试时间、地点、方式由白城市人社局电话联系考生通知。
(四)成绩查询
考生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体检工作由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由白城市人社局在白城市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白城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白城区域内工作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所聘人员不能办理域外调出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和媒体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bchrss.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信息查询网站。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公室0436-3221836
白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436—3339110
公告未尽事宜,在发布信息网站上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
附件1:2017年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