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须向学校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个人简介,除了对自己的履历进行介绍外,要注明特长、学业成绩、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近期彩色生活照一张。
(2)学历证明、学位、职称、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荣誉证书。(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3)属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3.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及应聘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2018年12月 30日之前完成。
(二)面试
1.公布:于2019年1月8日下午17:00前在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网站(网址:http://www.sdyzdl.net/)
2.程序: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为确保公平、公正,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并交齐报名相关资料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试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初试只作为一个筛选的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1)初试时间:
2019年1月3日(星期四)上午(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复试时间
2019年1月4日(星期五)上午(具体时间、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3.地点: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24号,大良钟楼公园旁)
4.复试采用说课(试教)、答辩、教师基本素质考察等形式,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基本功和综合能力等。
5.复试评分:复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6.面试成绩(即复试成绩)公布:2019年1月5日,在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网站发布。
7.参加笔试人选推荐:招聘面试考核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70分)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向顺德区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公告如与《2019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有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二)凡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受过院校处分的学生不予以招聘。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0757-223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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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