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按照招聘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1.学校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
4.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入编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太仓市纪委0512-53521537;学校纪委0512–53940821;太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12-53534846)。
十、本简章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12-53940887(章老师)、0512-53940823(钱老师)
邮箱:szjxxyrsc@163.com
学校地址:江苏省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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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教师高层次人才岗位表.pdf
2019年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教师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