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在原公告网站公告。
报考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少于等于招聘名额形不成竞争的,不参加笔试,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都应参加笔试。
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
应聘学院教学岗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岗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经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原公告网站发布公告。
2、面试
面试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
面试内容:
学院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试讲应聘岗位课程内容,每位应聘者试讲时间为20分钟,需提供教案等资料。
学院附属医院临床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经运城护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原公告网站公示。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员由学院组织,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院招聘领导组同意,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拟聘用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原工作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
八、聘用
按照市人社局批复文件,学院组织人事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九、严格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由我院实施。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0359-2510011
监督电话:运城护理职业学院监察室 0359-25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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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护理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