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定面试对象。
以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合格分为10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相关证书应在2019年10月14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不含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岗位)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70%+量化考核得分。
大学生村官量化考核得分按《义乌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义组〔2015〕4号)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www.yw.gov.cn/11330782002609848G/bmxxgk/11330782002609389B/index.html)公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服务期、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获得荣誉、在岗大学生村官时间认定统一截止到2019年10月14日。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笔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政务公开栏:(www.yw.gov.cn/11330782002609848G/bmxxgk/11330782002609389B/index.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5530732(报考政策),85435156(报名系统)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