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邮件报名的考生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提供现场报名时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1.东北师范大学招聘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21日上午8:0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教育网和各招聘学校网站。
2.华中师范大学招聘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25日下午14:00-16:30。
(2)资格复审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教育网和各招聘学校网站。
3.浙江师范大学招聘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1月30上午9:00-11:30。
(2)资格复审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具体地址另行通知,请关注舟山教育网和各招聘学校网站。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由舟山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六、考试方法与时间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先面谈再结构化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根据面谈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3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按照2倍)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各招聘点考试时间
1.东北师范大学
时间:2019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2.华中师范大学
时间:2019年11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3.浙江师范大学
时间:2019年1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
(三)本次招聘考试在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3所高校分别进行。
(四)本次招聘计划采用递减方式,华中师范大学招聘点的招聘计划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招聘点招聘实施情况确定,浙江师范大学招聘点的招聘计划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招聘点招聘实施情况确定。
七、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等时,则进行加试。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进行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相关岗位咨询,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监督电话:0580-2600333。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根据《关于对高等院校、公立医院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通知》(浙编办发[2015]29号)文件精神,舟山技师学院已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舟山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