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按专业,以随机抽签方式决定参加面试先后顺序。面试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评委给分的平均分数为应聘者的最后得分。
面试主要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教材版本为清河区学校使用学科对应学段现行教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拟录取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
考察和体检
1、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方式等相关工作要求须按照《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论须针对考察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并出具考察报告,考察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考察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经审察合格后,办理编制使用审批、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现行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为保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防止教师流失带来的不利影响,招聘到农村学校的教师要与区教育局签订在农村工作满五年的协议,五年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出,否则视为自动解除合同。拒签协议者不予录用。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清河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有权对各环节起止时间适当调整。
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河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