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人选确定: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且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岗位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小学各学科讲授时间为10分钟,初中各学科讲授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的确定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计入个人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岗位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费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学科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岗位选择
按照学科岗位考试成绩,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选岗人员名单。选岗人员按各学科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学校。选岗人员在选岗前或选岗期间自动放弃选岗产生的空缺,按学科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体检、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选择岗位。选岗人员选定岗位签字后放弃已选应聘岗位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应聘学校后,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特岗教师在黑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八、注意事项
1.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应聘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县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4.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5.考生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黑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5780803)。
附件:1.2019年锦州市黑山县“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2.2019年锦州市黑山县“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山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