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沂水县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学历及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
以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人员身份报名的,还需提供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学校盖章确认。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每名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种类及任教学科)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3.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公示及聘用。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应聘合并引进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
六、其他
1.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为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
2.对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具体事宜由沂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2276339;
监督电话:0539-2216895;
电子邮箱:jtj2276339@163.com。
附件: 1.2020年沂水县部分县直学校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2. 2020年沂水县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3. 2020年沂水县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沂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