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情况,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yuan.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统一公布。被取消招聘的岗位,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到报名地点(或原报名网站)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考务费。
(4)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的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应聘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向高校毕业生和长垣籍退役士兵公开招聘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
面向我市市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招聘的,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2.面试资格确认(面向高校毕业生和长垣籍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人员参加)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面试人选与拟聘用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2)面试资格确认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与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信息表。
③准考证。
④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资格确认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非本市在职人员和本市招募人员报考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⑥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伍证、户口簿。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
3.面试
(1)面向高校毕业生和长垣籍退役士兵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和面向我市市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应分别按照面试通知单和面试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准考证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面试因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平均分。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1.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yuan.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
(六)聘用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公告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yuan.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属实的,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递补。面向市直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招聘人员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选岗,具体选岗办法另行制定。
1.面向高校毕业生和长垣籍退役士兵招聘人员的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档案由长垣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被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三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岗位,否则,将其违约情况录入个人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2.面向市直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招聘人员的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服务三年,服务期间,工资待遇由所服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参考现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性质不变,单位应缴部分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扣除。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解决全供事业编制,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等通知事项,按相关要求均在长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gyuan.gov.cn)和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http://www.etaa.com.cn)发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拟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长垣市2020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告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咨询电话:0373—8889393
监督电话:0373—888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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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2020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