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觉服从考试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及相关规定,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如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愿服从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四、资格审查、体检以及考核公示过程中,如因不符合招考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条件被取消资格,本人服从决定。
五、通讯工具保持畅通,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否则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本人无条件服从因暑期学生数、教师数变化等实际情况做出的岗位调配。
七、本人无条件服从在县纪委、人大、政协等部门监督下,由县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对招聘过程中的一切问题所作出的解释。
八、自愿在东海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少于5周年,且在第一个单位工作不少于3周年。
九、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身份证号:
报考人联系电话: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