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前由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对应聘人员如下材料的原件(另提交一套复印件)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复审时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科研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910414/413
联系人:余老师,於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2-62910409
联系人:李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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