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5)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6)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和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不在择业期(毕业之日起3年)内的仅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即可。
(7)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8)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要求的)。
(9)普通话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10)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11)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13)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笔试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及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教育局研究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如发生现场资格初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初审结果为准。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其他材料因疫情影响不能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且不影响考试的,可签订承诺书后先参加考试,在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详见公告:山东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38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