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引进。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宜兴教育网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由宜兴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录用通知书》。引进人员由宜兴市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专业特长,统筹安排到教育系统相关单位。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三个月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人才待遇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一经录用,给予相应标准的购房补贴、生活和交通补贴,为引进人才设置特聘岗位,协助引进人才及配偶、子女落户。具体待遇按照《宜兴市教育人才引育实施细则》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引进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监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党群科: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八、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宜兴教育信息网:http://www.yxjyxx.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ixing.gov.cn/rsj/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87976352、87974858。
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宜兴市教育人才引育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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