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十三、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批准,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壹次。
十四、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五、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本人学历、职称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2020年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聘用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照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职业中专实习指导教师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若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按规定予以解聘)。
凡符合优秀人才引进条件的,按《临澧县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人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奖励。
十六、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公开,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大有关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十七、其他事项
1.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关注“临澧人社”微信公众号、临澧县人社局、临澧县教育局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2.本次招聘因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请报考人员注册“健康码”配合查验,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并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5555608(县人社局考试院)
0736-5824292(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6-5777022(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0736-5822885(县纪委派驻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