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资格:
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2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应聘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在龙华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考官提问作答的面试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理解分析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业务素质、实际工作经验等。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3.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请及时登录龙华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进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4.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按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优先入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海口市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当天不得以各种理由延迟或缺席,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查结果为准。为方便省外考生,可自愿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在面试完成第二天进行体检。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布后,将组织考察组调阅、审查被考察人选的档案资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报考条件等方面进行资格复查。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在龙华区门户网站公示7天。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如有特殊情况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议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副园长岗位,特别优秀的可经组织程序后安排在园长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应服从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新聘用人员与幼儿园签订5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任职期间必须服从幼儿园和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
九、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工作要求
(一)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区委人才发展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三)不收取报名费,招聘所需工作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四)未尽事宜及具体安排将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在龙华区门户网站(http://lhqzf.haikou.gov.cn)上公布,请各应聘人员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
0898-66568646
投诉、举报电话:
0898-66568060
0898-66568633
十一、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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