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
教学能力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环节。教学能力考核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2)出版社编辑岗位(B类岗位)
采取笔试、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学术评议占综合成绩的70%)。
笔试:主要考察所聘岗位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学术评议: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学术评议环节。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3)硕士专任教师岗位(C01-C03岗位)
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4)专职辅导员、党务干事、管理岗位(C04-C08岗位)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5)实验、馆员岗位(C09-C15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所聘岗位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岗位所需技能及实际操作水平等。总分100分。
3.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A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B类和C类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大学人事处主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中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A类岗位者,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应聘B类岗位者,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应聘C01-C03岗位者,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应聘C04-C08岗位者,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应聘C09-C15岗位者,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A类岗位不予递补,B类和C类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3862(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292015(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湘潭大学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湘潭大学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