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同自动弃权。
(五)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采取试讲(说课)的方式。为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入围比例,或不设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75分。超过1:6比例的,先组织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再组织面试。
面试采用讲课或说课形式,内容为高中学段现行教材,备课30分钟,讲课(说课)10分钟。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计算以面试成绩排序,笔试不计入总成绩,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成绩并列,看小数点后三位,如再次并列,则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考察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成考察组,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学习或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根据单位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报名考生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解除聘用合同。高校毕业生一年内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随时关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麻城市教育局和麻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告附件中所列的内容,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13-2995866)。
(二)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麻城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表.doc
2.麻城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各学校联系人.doc
3.麻城市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