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试方式
模拟上课,时间15分钟。复试总分为100分,报考者成绩
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本人公布。
(二)考调岗位考试办法:
1.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南嘉教〔2014〕150号文件精神,区内支教教师经考核合格者,其支教经历按照每支教1年加2分计入考调总分。
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限区内报考者)+面试成绩×50%
报考者各个环节的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入总分。
2.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嘉陵一中。
笔试成绩于7月22日12: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2)面试
①面试入围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入围成绩=笔试成绩×50%+支教加分(限区内报考者)
②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按面试人数与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数。依据同岗位报考者面试入围成绩从高到低确
定面试入围人员,最末名次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于7月23日18:00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③面试方式:模拟上课、技能测试(艺体学科)。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同学科教材内容(教材以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面试现场提供的为准)。面试时间15分钟,技能测试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
④面试时间:2020年7月26日(星期日)。
⑤面试地点:嘉陵一中。
⑥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者本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引进、考调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于引进岗位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办法
1.引进岗位:依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复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复试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
2.考调岗位:依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若再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所出现的缺额,分别按引进、考调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办法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环节,该环节由区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复审内容
对报考者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考察内容
1.通过查阅报考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报考者进行考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1)违法犯罪受到法律处罚者、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者或正在接受纪律检查者;
(2)近5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称职者;
(3)2017年9月以来至2020年6月30日内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及以上或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及以上者;
(4)职业道德差,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非法集会游行、罢课参与者;在网络上攻击党和政府造成恶劣影响的;
(5)其它不符合考察要求的。
不按期提交人事档案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人员,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引进、考调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员拟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或调动人员资格。因公示人弃权或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岗位安排
(一)岗位设置
见《嘉陵区城区学校2020年引进、考调教师岗位安排表》。
(二)岗位选择办法
按考试总成绩(成绩相同者,按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确定顺序)从高到低依次由报考者选择。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调人员名单按程序报批后由区
人社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纪律与监督
引进、考调教师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接受纪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引进、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含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和加分材料)以及多岗位报考的,
取消引进、考调资格。
因弄虚作假取消引进、考调资格的报考者,3年内不得参加考调、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请调动。
十四、特别提示
(一)引进、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告。引进、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在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调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四)引进、考调学校、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嘉陵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引进、考调可能会调整资格审查时间和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十五、咨询、监督电话
0817—3886019(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0817—3631047(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17—3631035(嘉陵区纪监委)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