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自行在非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结果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依据。
体检注意事项:
(1)请先打印体检表(附后,自行下载),填写个人资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在体检表上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不能遗漏,在个人签名处签名确认。体检进院时请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否则无法进行体检项目。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不要饮酒,限食高脂、高蛋白食物。采血当日不要吃早餐、饮水,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最后体检结果。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院妊娠检查证明可免于X光检查、申请幼师资格的已婚女性请选择时间避开月经期(需在现场确认结束前完成体检)。
(4)查体中您有任何困难请与导检人员联系。体检结论出来以后,没有特殊情况,不再电话通知。
(5)合格受限者会电话通知复查或进一步检查。体检咨询电话:3211887.
(5)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或拒绝检查某一项目造成漏检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对应两次网报也分为2个批次,第一批次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第二批次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第一批次现场确认地点:枣庄市市中区北马路2号(市中区教师进修学校),联系电话:8252017。
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上述材料,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见附件)。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
1、在认定信息系统无法成功报名的现场不予受理。
2、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四)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确认情况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否有效,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请考生提前自行查询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后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证书领取时间等其他事宜详见发布信息(证书领取时间将在7月底或8月初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时间安排。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五)申请人到市中区确认点现场办理确认时,必须佩戴口罩,手持健康码。
枣庄市市中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