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人社、机构编制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样式和要求见附件2)。
⑤经学校验证的2019-2020学年原始、完整的本人撰写的教学设计,经学校验证的2019-2020学年课表和按教学进度撰写的授课计划。
⑷报考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选择一个学段岗位报名。
⑸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⑹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按每人80元收取。
2、面试(即专业测试)
面试分报考岗位(学科)采用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上课时间为15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4个岗位若需要核减选调名额的,按照与核减后公布的选调岗位名额1:1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以年龄小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若上述四个岗位出现空缺岗位,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递补。
3、考察
⑴考察对象为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者。报考幼儿园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4个岗位若需要核减选调名额的按上述规定执行。
⑵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考察时,重点查看个人档案、核实编制情况、考察教育教学水平、近两年工作量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核查。
⑶考察工作由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4、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
5、分配安置
对拟选调人选公示无异议的,即确定为选调人选。选调人选由县教体局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和《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安排到相应中小学任教。
6、调动聘用
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选调人选应与原学校解除聘用关系,与所选择学校(小学教师与中心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选调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在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其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62—3226316(县教体局)
0562-5316518(县委编办)
0562—3210930(县人社局)
查询网站: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枞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体育管理栏、枞阳在线。
附件:
1、枞阳县2020年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人自行下载打印).doc
中共枞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