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布:2020年8月10日下午17:00后,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笔试成绩由修文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的人员,按招聘职位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4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职位不足1:4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每个岗位确定最后1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七、面试
此次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总分为100分,7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现场公布应试人员试教成绩得分。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在修文县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网上公布的相关事宜的要求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8月12日。
2.面试地点:考生2020年8月10日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uwen.gov.cn)上查看面试相关事宜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2020年8月13日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公布。
八、体检
1.体检时间:2020年8月17日。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布:2020年8月13日17:00后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公布。
3.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职位数的比例为1:1.5。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体检,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分数高的确定体检人员。
县教育局组织本地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政审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地要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审查,入职审查合格后,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合格、入职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且岗前培训合格后,在修文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公布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任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任合同: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文县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修文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0年9月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2017年及以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9月1日前仍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修文县教育局须于8月28日前完成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
十一、考生疫情防控工作
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资格审查(考试)当天能顺利参考,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资格审查(考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1)省内考生。省内考生持有健康绿码且体温正常的,可参加资格审查(考试)。
(2)省外考生。对全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来(返)黔之前可在当地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持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抵达我省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者予以资格审查(考试);无健康绿码或无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抵达我省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和2次核酸检测,阴性者予以审查(考试)。对低风险地区来(返)黔考生,持有健康绿码,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建议进行核酸检测。
(3)境外考生。境外来(返)黔考生,入境后由首站地集中隔离14天的,入黔后由首站社会防控组将人员集中在指定集中隔离场所,并通知当地医疗卫生机构或直接送到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采样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者转为居家隔离观察7天,无异常后方可参加审查(考试)。入境后在省外首站地未隔离满14天的,须在我省集中隔离补足14天,并在第14天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者转为居家隔离观察7天,无异常后方可参加审查(考试)。
(4)所有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参加审核(考试)。
(5)如果有新的疫情防控政策,以新的政策为准。
十二、政策保障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二)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服务十年以上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当地编制、人社部门,县级编制、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要依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各县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十三、有关要求
(一)修文县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作用和取得成果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各级要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六)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所在县有关部门。
(七)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八)修文县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将会及时公布在修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uwen.gov.cn),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九)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302
贵阳市教育局人事处:0851-87989391
修文县教育局人事科:0851-82371552
十四、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和贵阳市教育局、修文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修文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851-82322400)投诉。
十五、其他事项
1.本次特岗教师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2.在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3.本《招聘操作方案》解释权属修文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修文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表:修文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修文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