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报到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笔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面试预计在笔试后一周左右进行,自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尽可能避免跨省旅行,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有新发本土病例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且返回后要按照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文件,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应聘人员点击“打印”按钮,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0年6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应聘人员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附件2
关于来自北京市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告知书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0]113号)精神和目前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对来自北京地区参加2020年6月扬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笔试的应试人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目前仍在北京市的应试人员,如与北京市确诊病例及相关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或属于北京市高、中风险地区的,或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等风险场所的,来扬后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
2.7月2日以后来扬的应试人员,如来自北京市高、中风险地区的,或到过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等风险场所的,或接触过风险市场相关人员的,需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观察(自来扬之日起算)。考试前,如已解除隔离观察,“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可凭解除隔离证明参加考试。
3.来自北京市、非以上情形的应试人员,参加考试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并且“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在当地参加检测有困难的,可按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的核酸检测点预约来扬检测。核酸检测有一定时间周期,请注意提前预约,提前来扬参加检测,不要错过考试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