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和配偶结婚证及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资格复核,代为资格复核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资格复核,不得进入面试。
六、递补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再另行发布通知,直接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注意事项
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1.资格复核全程佩戴好口罩;2.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3.提供本人电子健康码,非绿色电子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以各级卫健部门发布为准)来茶资格复核人员须提供7日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结果。(注意:体温≤37.3℃为合格,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为合格,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合格,检测不合格或未按要求进行检测的不得进入资格复核现场。)
咨询电话:0731-25216553、15873321011
附件: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