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业推荐书或学校证明);
(3)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还未发证的,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8-2020年毕业生,如目前尚未取得可暂不提供);
(4)就业报到证(或已办理人事代理的提供人事代理卡或合同,或有工作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9、2020年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学科),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信息进行填报。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信息填报有虚假、瞒报、与本人情况不符的,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资格初审:
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9:00至7月19日17:00。考生报名后,招聘组织方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网上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的资格初步审核,考生资格在录用前以当面审核资格为准。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因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面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具体通知安排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ngyishi.gov.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要按网站通知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A4纸)和报名登记表(安排同一时间打印)。面试准考证是参加面试、录用资格确认等招聘环节必须出示的证件,报名登记表是录用资格确认环节必须提供的材料。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面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面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请考生妥善保管以上证件材料,遗失不补。
(二)面试(试讲)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
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教材为高一、高二年级巩义现用教材,由考生分学科随机抽取试讲题目,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以内。评委老师对试讲人员进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即本次招聘成绩。
面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
1、根据分学科(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对异议处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涉罪信息查询。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予以解聘。
新聘用人员需在巩义任教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巩义教育系统以外调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分学科(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招聘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打印准考证、面试通知、公布成绩、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巩义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371—64350712、64583516、69580019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