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学校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华东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czp.ecjtu.edu.cn/)“非专任教师岗招聘”栏中予以公示。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笔试:7月28日上午9:00开始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知识、岗位相应的专业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水平。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审查需带好报名时提供的所有电子稿对应的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不予聘用。
4.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华东交通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六、体检、考察、公告
1.体检。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空额,学校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待遇
新聘人员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在聘用管理岗位上的连续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年限内原则上不允许转岗。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备案制管理。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八、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学校属地经开区防疫要求,做好疫情期间招聘过程中的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