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加试(仅体育系、音乐系、美术系、戏曲舞蹈系专任教师岗)
为体现技能水平要求,报考专任教师岗体育系、音乐系、戏曲舞蹈系、美术系(以下简称“技能加试专业”)考生需进行专业加试。
(1)技能加试时间:请关注学校官网。
(2)分值:专业技能加试满分100分。
(3)专业技能加试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 |
专业技能加试考核内容 |
1 |
体育系 |
足球、排球、武术自选一项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具体展示内容自选,展示时间为10—15分钟。足球、排球由学校提供,武术器械考生自备。 |
2 |
音乐系 |
声乐和钢琴考生自选一项进行技能展示: 声乐:演唱两首不同风格的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其中至少一首为中国作品,曲目自定,声乐演唱现场要求无伴奏。 钢琴:演奏两首不同风格的钢琴作品,一首为练习曲,一首为其他类型乐曲,曲目自定。 钢琴由学校提供,其他需要材料自备。考生上场时请提供所演奏(演唱)的曲目正谱一式五份给评委。 |
3 |
美术系 |
现场创作一幅不大于四尺宣整张、不小于四尺宣对开(条幅、斗方均可)的中国画作品。所有材料考生自备。 |
4 |
戏曲舞蹈系 |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任选其一: (一)舞蹈: 1.舞蹈作品展示2-3分钟,内容自选。 2.技术技巧展示2分钟以内,内容自选。 (二)戏曲: 1.任选一段身训组合展示4-5分钟,内容自选。 2.现场演唱一段戏曲或折子戏,10分钟以内,内容自选。 3.技术技巧展示2分钟以内,内容自选。 学校只提供音响(仅支持U盘播放),其他所需服装道具等考生自备。 |
注:专业技能加试环节将全程录像,技能加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本考场的专业技能加试成绩。
3.面试
(1)面试时间:请关注学校官网。
(2)分值:满分100分。
(3)确认面试人选
无技能加试专业面试确认规则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和最低面试分数线,分数线上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直至核减招聘名额。
有技能加试专业面试确认规则为: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20%作为面试确认成绩,按照面试确认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和专业加试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若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直至核减招聘名额。
(4)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根据学校通知,相关考生携带与报名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内容一致的有关材料原件,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审查不合格、审查材料有重大不一致或拒不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向下递补。如审查中发现在前期报名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向下递补。
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发布面试人选名单。
(5)面试内容
专任教师岗面试采用微型课方式(内容选自专业主干课程,现场抽取一节),管理岗和辅导员岗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本考场的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
(1)无技能加试岗位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有技能加试岗位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注:笔试成绩、专业技能加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
(2)体检标准
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是否递补需经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若需要递补则递补对象从报考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辅导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至各院系,试用期一年内不能担任课程,在辅导员岗位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八、待遇
(一)在聘期内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执行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
九、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任组长的工作纪律监督室,设在校纪委,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5-7066913(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十、特别说明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需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扫描或拍照,随报名表发送,承诺按照要求做好个人一切防护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