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名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选调资格。
如选调学段及学科岗位出现缺额,可调整岗位职数。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须在参试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报名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另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三)体检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考察
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考察。
(五)办理手续
选调人员提供调出单位(含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已盖章同意的《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办理调动手续。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个环节,如发现选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选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选调单位和选调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选调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贾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66889680
徐州市贾汪区教育局0516-87618686
徐州市贾汪区选调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6-6688966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