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测试两个阶段。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心理学、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1.笔试
教学科研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教育政策法规、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申论,以及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专职辅导员岗:主要考察学生专职辅导员应该具备的岗位知识和工作职责,主要包括申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等。
其他专业技术岗:笔试内容主要包括高校教育管理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申论以及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笔试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最低分数线为9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部分紧缺岗位比例相应降至1:2。入围专业测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专业测试人选出现缺额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招聘岗位中允许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报考的,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人员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采取说课、试讲、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
教学科研岗: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学术评价、专业知识等。专业测试形式主要为说课、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
其他专业技术岗: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等。专业测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专职辅导员岗:主要考核辅导员的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具备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教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以及综合运用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应对学生事务方面相关问题的分析、解决和处理能力。专业测试形式主要为结构化面试。
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成绩不低于75分或不低于同一考场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招聘岗位中允许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以专业测试得分为准。其余岗位笔试成绩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总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学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按相关程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学校同意聘用人员规定期限内未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保障学校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二)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费用由学校承担,考生无需缴纳相关费用。高层次人才因参加面试等活动产生的车旅费和住宿费可参照党政机关出差的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纪律和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举报和申诉。对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九、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我校官方网站上发布。
(一)政策咨询:0558-2561106(金老师),0558-2563559(高老师);
(二)监督举报:0558-2562556;
(三)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7月27日—8月31日正常工作日时间使用(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人才招聘职位表.xls
附件2: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doc
阜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