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也可登录“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密切关注学院官方网站,根据具体通知登录“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应聘岗位JS01-JS06:采取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方式,授课内容由应聘者从招聘单位指定教学内容中自主选择,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②应聘岗位JS07:采取面试、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操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实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全部参加实操。实操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与岗位的适配度,总分100分。
③ 应聘岗位TS01、TS02: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辅导员岗位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到达面试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岗位工作所涉相关理论政策的了解把握和宣传阐释运用能力、对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的了解把握及对问题的解决能力和对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讲、实操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或实操成绩排名为准,辅导员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52518776、52554278(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2554275、52518762(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
1.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27日